杭州的快速發展吸引了許多企業和一些創業公司。在杭州注冊公司時,對法人也有要求。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 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刑事強制措施的;
(3) 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 因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3年;
(6)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7) 個人負債金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 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希望更多想要來杭州創業的小伙伴多多了解在杭州注冊公司的要求,這樣可以為后續的創業省下不少的煩惱。更多和杭州注冊公司相關的資訊歡迎致電杭州蕭達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我們將用我們的專業在您的創業之路上為您保駕護航。